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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公告訊息

110年「新住民及其子女海外培力計畫」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110年「新住民及其子女海外培力計畫」

          為發揮新住民及其子女的多元文化背景,藉由暑假期間返回新住民之原生母國(地區)執行計畫至少14天,進行跨國校際交流、公益服務交流及國際職涯探索,培育多元文化國際人才,以為臺灣國際人才培力奠基,特辦理旨揭計畫。

本計畫自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1046日(星期二)截止

1.時間:於暑假期間執行計畫至少 14 天。

2. 對象:新住民、新住民子女、新住民或其子女之同儕、各級學校正式 專任教師或主管人員、合法立案民間團體之工作人員或其主管人員,新 住民子女報名時須為小學五年級以上在學。

3. 主題組別:每一主題-最多補助 3 名,其中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至少 2 名,每一報名者僅能擇一主題。另新住民家庭中之新住民子女若有 2 位以上符合資格者,僅得由其中一位提出申請。

各主題組名額得視報名 情況在計畫總經費不變下調整組數及名額,內容如下: 1)跨文化學習主題組:上揭對象均可參加;前往新住民原生國家( ),增加學習新住民語文機會、體驗學習新住民原生國家(地區) 與臺灣之間的跨文化知能;預計選出 30 組,計 90 人。

2)跨國校際交流主題組:新住民及其子女、學校正式教師或主管人 員與新住民原生國家(地區)之合法正式學校合作,辦理與臺灣之間 跨國校際教育主題課程學習交流計畫;預計選出 15 組,計 45 人。

3)公益服務交流主題組:上揭對象均可參加;促進新住民原生國家( )之合法設立公益服務組織與臺灣之間的公益服務主題合作及 交流;預計選出 15 組,計 45 人。

補助金額:依前往地區而定,最高每人新臺幣 7 萬元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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